某刑辩公众号发了一篇宣传文章。 在该宣传文章里,官宣了一项新业务:为所有案件提供“公共庭审监督”服务。 怕大家看不懂这个莫名其妙的词啥意思,又贴心的用人话做了翻译:就是每次庭审,至少安排三名以上律师“旁听”。 光旁听并不值钱,毕竟哪个被告人家里找不着人来旁听。值钱的并非“旁听”,而是旁听之后写的小作文,即所谓的“旁听记”。写了“旁听记”,当然不能孤芳自赏,敝帚自珍也不值钱,还要公开发表,让吃瓜群众…
某刑辩公众号发了一篇宣传文章。 在该宣传文章里,官宣了一项新业务:为所有案件提供“公共庭审监督”服务。 怕大家看不懂这个莫名其妙的词啥意思,又贴心的用人话做了翻译:就是每次庭审,至少安排三名以上律师“旁听”。 光旁听并不值钱,毕竟哪个被告人家里找不着人来旁听。值钱的并非“旁听”,而是旁听之后写的小作文,即所谓的“旁听记”。写了“旁听记”,当然不能孤芳自赏,敝帚自珍也不值钱,还要公开发表,让吃瓜群众…
讨论
登录后参与讨论
还没有评论,来说第一句吧。